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胡蝶6岁的时候,就被送进了一个小学校读书。到了14岁那年,她离开了故乡,跟着她父亲从南国踏进了华北。
将近20岁的那年,她由华北踏进了上海。其时上海正风行着国产影片,她是一个爱好艺术的姑娘,看到了银幕上女明星的动态和受人拥护的锋芒,很想尝试一下电影生活。天从人愿,终于由林雪怀介绍,进入了“友联影片公司”,和林雪怀合演了一部《秋扇怨》。
天一影片公司的老板邵醉翁,正迫切地需要发掘一个新人来做主角。听得人家说起了《秋扇怨》里的女主角,面孔着实生得不错,尤其是脸上的一个酒窝,笑起来更加讨人欢喜,于是邵老板就亲自出马去看了一次《秋扇怨》。看罢之后,他认为这个女主角大有希望,打听到友联公司并没有和她订合同,他就去找到林雪怀,请他介绍胡蝶,愿意出一百元月薪,和她订一年的合同。
胡蝶听到这个消息,十分高兴,从此就加入到天一公司。胡蝶的名字,开始响了起来,因此引起了明星公司里几位巨头的注意。尤其是喜欢栽培人才的郑正秋,经由林雪怀的介绍,亲自找到胡蝶的寓所,把她挖了过来。
胡蝶能有今日的地位,林雪怀也有功绩可言。因此胡蝶的父亲很有意将女儿嫁给这位少年郎君,而胡蝶也很爱林雪怀,所以在月宫舞厅订了婚。
可世事是不可预料的,众人以为一桩很美满的姻缘,结果是涉讼而分飞。经过也很简单:因为胡蝶自入明星后,声名日上,地位渐高,而林雪怀则郁郁不得志,两人地位和声望相差很远,加之林雪怀又有不良的嗜好,所以两人的情感破裂,结果闹到了法庭上,一双订有白头之盟的情侣,就此结束,不久林雪怀便忧郁而死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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胡蝶自与林雪怀分离后,虽然有不少的追求者,但她却看不中任何一个。可是姻缘好像是天生注定的,自从她结识了潘有声后,她的心又重起波澜。
潘有声,原籍福建莆田,抗战爆发以前曾是上海德兴洋行的总经理。虽说他的面貌,并不见得美,但生得结实伟岸。他与胡蝶的相识是在十多年前,1931年,当时的潘有声正在洋行的茶叶部任职,在一次茶叶的交易上,潘有声结识了胡蝶的堂妹胡珊。
长达一年之久的“雪蝶解约案”,消耗了胡蝶很大的精力,婚约解除后,胡蝶整日将自己关在家中。胡珊为了开解胡蝶,开始有意识地为胡蝶和潘有声牵线搭桥。1931年12月的一个夜晚,胡珊在自己家里举办了一个舞会,邀请胡蝶到她家里去玩。
最开始胡蝶不想去,但她母亲极力劝说,这样胡蝶就来到胡珊的家里。那天来了很多电影界的人士,阮玲玉她们都到了,舞会结束以后,胡珊就让潘有声送胡蝶回家,到这时胡蝶心里就意识到,胡珊是要把潘有声介绍给她。
回家的路上,胡蝶与潘有声谈得十分投机,潘有声身材伟岸,并带有一股读书人的气质,他身上这种文人的风雅,与胡蝶平日接触的人有很大的不同,这让胡蝶颇感意外。
那天的舞会之后,胡珊便开始为他们创造机会。由于胡蝶的地位特殊,在开始的一段时间里,潘有声并没有大张旗鼓地向胡蝶展开情感攻势,而是同她保持着一种君子之交的关系。潘有声为人处事的态度深得胡蝶的父亲胡少贡的欣赏。胡蝶在心情最灰暗的日子里,由于潘有声的关怀,情绪也随之好转起来。潘有声逐渐发现胡蝶有着很多女影星所不具备的优点,虽然身为上海滩大名鼎鼎的当红明星,但在旁人面前,胡蝶却从不摆架子。为人和善的胡蝶对电影事业那种近乎虔诚的执著,也令潘有声深为感动,他认为胡蝶是一个难得的新女性。
1935年,已经成为影后的胡蝶进入了人生的第27个年头,虽然她的风韵仍不减当年,但是体型却开始发胖,后起之秀锐不可当的锋芒让胡蝶逐渐萌生了息影的想法。这时,她与潘有声已经相识了4年,爱情让胡蝶感受到一种宁静和温馨,胡蝶开始将潘有声当做精神生活中的支柱。就在这一年,胡蝶的父亲胡少贡突然被检查出患有肺癌,并且已经到了晚期。为了满足父亲的心愿,胡蝶终于做出了和潘有声结婚的决定。
1935年11月23日,位于上海九江路和江西路口的一座教堂里人声鼎沸,胡蝶与潘有声在这里举行结婚典礼,并在南京路英华街的大东酒楼设宴。结婚之后的胡蝶逐渐淡出了影坛,每年只接拍一两部影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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抗日战争时期,潘有声在香港做生意,胡蝶一家人随往,上海失守而他们却在香港过着太平的日子,潘有声工作稳定,业余买马,日子过得有滋有味。命运的改变是从胡蝶的30箱珠宝丢失开始的。
为了逃避与日本人合作,胡蝶将前半生的所有积蓄打理成30个箱子托人运往内地,谁知珠宝在半路丢失,得知消息的胡蝶大病一场。为寻得原物,又托了几个朋友,其中有一个把她介绍给了特务头子戴笠。听说戴笠有办法找回珠宝,胡蝶便硬着头皮与其交往。戴笠慕名胡蝶已久,为博美人开心,不惜自己掏钱,买回一些相同的珠宝给胡蝶交差,这也就初步博得胡蝶的好感。
那年,胡蝶与丈夫潘有声的感情还是非常好的,就是在胡蝶把珠宝都丢了时,潘有声还安慰她说,没关系的,他会想办法养好这个家。还把自己生意上的规划讲给胡蝶听,这让胡蝶很觉得安慰。
而戴笠对胡蝶的爱是完全不同的。他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得到胡蝶。
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,戴笠又使出一招,派人打发走潘有声,让他去昆明做生意,还给潘有声发了商人梦寐以求的专员委任状和滇缅公路通行证。潘有声一走,戴笠就强行占有了胡蝶。面对戴笠强大的势力,胡蝶无以反抗,虽痛苦难耐,也只好违心顺从。自此,胡蝶开始了在重庆被幽禁3年的日子。
戴笠让胡蝶住进杨家山公馆,胡蝶嫌公馆的窗户狭小,楼前景物不好看,戴笠马上派人在公馆前重建别墅。还从印度空运来胡蝶喜欢吃的水果,买来一大堆鞋子让胡蝶选。甚至花费上万的银元弄了个大花园,每天陪胡蝶在花园里散步。而这样富贵的幽禁换来的是胡蝶不能与丈夫相见的痛楚。
胡蝶每天透过洋房的窗子,看着这隔世的桃源,都会情不自禁地掉泪。她觉得自己已经死了,那个纯洁的胡蝶没有了,那个电影上风光的胡蝶没有了,那个能与洋行丈夫过普通生活的胡蝶也没有了。她现在只剩下一具美丽的躯壳,没有爱,没有事业,什么都没有。
戴笠是爱胡蝶的,但他的爱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,可戴笠不管这些,他要与胡蝶结婚,并逼迫着潘有声与胡蝶离婚。
潘有声从外地归来,得知娇妻被占,当时非常恼火,直奔中二路罗家湾19号军统局本部,但连去几次,都吃了闭门羹,又打听不出胡蝶的住所。有一天,他正在皇后饭店生闷气,戴笠的秘书王汉光去找了他,明确指出:“你要把胡蝶女士带回去,这点万万做不到,你还是拿些钱,做个官算了,聪明人不吃眼前亏。”潘有声知道鸡蛋碰不过石头,就独自悻悻回到了上海。
戴笠对胡蝶说:“我今生最大的心愿是与你正式结为夫妻,为了你,我什么都可以不要。”
1945年,抗日战争胜利了。戴笠准备与胡蝶正式结婚,嘱咐胡蝶飞往上海,先与潘有声办理离婚手续。潘有声迫于权势,同意与胡蝶解除婚姻关系。胡蝶掉着眼泪对丈夫说:“姓戴的只能霸占我的身体,却霸占不了我的心。有声,我的心永远属于你。”恰在这个节骨眼上,戴笠因飞机失事摔死于南京近郊,与胡蝶结婚即刻成为泡影。
胡蝶终于结束了被幽禁的日子,重新获得自由。她便与潘有声一起,神不知鬼不觉地离开上海到香港去了。
然而人世沧桑,不久潘有声便患病去世。在他的遗物中,留给蝴蝶这样一段文字:“……我潘有声今生今世能够与你相亲相伴几十年,已经非常满足了。唯一遗憾的是,这一切来得稍微早了一些。我这辈子是一个没有太大出息的男人,没有给你带来太多的幸福……”
晚年的胡蝶,定居加拿大,82岁那年,她在幸福的记忆里恬淡离去,无所遗憾。唯一的举动,便是为自己幼儿时代的乳名胡宝娟加上了夫姓:潘宝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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