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落日楼头

时间:08-11 故事会 提交错误
--> 沸扬扬地闹腾个没完没了。
  
  为了让我记住救命恩人马丽华,父亲将我的名字“王小彬”改为“王小华”。从那一天起,我和马丽华连成了一体,我的一切都属于她。我成了一个英雄的注释。
  
  在最初的岁月里,我确实景仰马丽华,是她救了我,她还因此失去了一条左腿。我常在梦里,见到那条搁在枕木上的血淋淋的左腿,吓得大喊大叫。
  
  許多年过去了,当我有了女朋友楚芬后,我总会下意识地看着她的左腿,并怀疑那是不是真的。等到和楚芬的关系相当亲密了,在约会的夜晚,我们坐在萋萋的草地上,我会情不自禁地用手去掐她左脚的踝骨,去抚摸她光洁的膝盖,甚至会脱掉她的鞋子,去握她小巧的脚,从手感上去证实那确实是一条真正的左腿。
  
  楚芬悟出我的这些奇怪举动的含义后,每次她需要去商店买皮鞋或是凉鞋时,就会很慎重地邀我一同去挑选。她只试左脚,当她的左脚插入鞋子的时候,那种很柔软的声音着实令我入迷。
  
  真正意识到我是为马丽华而存在,是在初中毕业的时候。我的成绩并不优秀,却考进了本市的王牌中学:新民一中。
  
  班主任很慎重地对我说:“因为马丽华救过你,因为……英雄的行动,这么多年来一直感染着你,你的点滴进步,都能体现英雄的价值,所以你才能考入重点中学!”我当时16岁,已经长成了一个小男子汉,懂得一些人生的事了。
  
  进校第一天,市报的一个记者来采访我,希望我谈点在英雄行为的感召下,如何努力学习考入了重点中学。我说:“我不应该进这所学校,我的成绩很一般。”
  
  但是,文章见报时,记者把许多莫明其妙的话塞到了我口里,让我受了一次被阉割似的侮辱。
  
  夜晚我溜到校园里,把阅报栏上的这张报纸撕了个粉碎!然后在校园里徘徊了许久,有生以来,我第一次意识到了人生的悲哀。
  
  我开始认真地回忆过去的一切。在小学时,老师怎么特地抽时间辅导我,怎么让我这个并不出色的学生当班长和少先队中队长。每个“六一”儿童节,让我讲述当时被马丽华救下时的情景和体会。其实我只记得那条血淋淋的左腿,和那一片被血溅红的夕阳,年幼的我当时会有什么体会呢?体会是后来由别人塞给我的。
  
  报社记者像影子一样总是跟随着我,甩也甩不掉。我每有一点儿小小的进步,或者做了一件很普通的好事,就会很快登到报上,导语总是千篇一律:当时被英雄救下的王小华,沐浴着英雄的光辉,以英雄为榜样……
  
  此后,对于学习我开始漫不经心,终于导致了高考失利,名落孙山。父母显得很颓丧,我却有报复了什么的兴奋。但不久令人眼热的税务局,却优先录用了我,我当然明白這是出于一种什么考虑。我没有大学学历,没有参加公务员考试,是以“代干”的名义先进去后,再通过“内部考试”转为正式干部。父母脸上又露出了笑意,谆谆告诫我说:“小华,以后要发狠搞工作,莫让你马阿姨失望,当年她为救你,失去了一条左腿!”
  
  又是马丽华!好像没有她,我就不活了。
  
  我喜欢楚芬,只有她能让我时时意识到自己的存在,成功应该靠自己的努力去获得,而绝不是为马丽华而活着。楚芬说:“大哥,你不是马丽华的注释。她当时救了你,我们感激她,社会认可了她,她求证了她自己。但社会没有权利要求你一辈子,都为证明她的存在而存在。”
  
  “小妹,这点我懂。但我个人似乎欠了她的情,要彻底挣脱她,还得靠我自己。”
  
  3。扯平
  
  那天中午,我粗鲁地拒绝了写《英雄鼓舞我前进》,我所做的一切,并不是马丽华教诲的结果,是因为我觉得应该这样做。
  
  在一种极恶劣的心境中,我顶着太阳走出了税务局的大门。街上行人很少,车辆也很少,阳光寂寞地流淌在铺着方砖的人行道上,每一格都盛着晃动的时间。
  
  在一棵梧桐树旁,我看见一个涎着脸、长得很粗黑的小流氓,正挡着一个女中学生,口里说着很淫秽的话,居然这样旁若无人。我此刻的恼怒情绪,突然找到了一个发泄的地方,这大概是我毫不犹豫冲上去的动机。我什么也没说,冲上去就给了那小流氓一拳,然后又是狠狠的一脚。女学生见有人解围,慌慌地跑了。
  
  这里发生的一切将与她无关了。我不希望她掺和到这件事情中来,这件事就是这件事。
  
  小流氓在挨过打后,从口袋里掏出了一把弹簧刀,“咔”的一声,刀子弹了出来,在阳光下白惨惨的。我觉得这一切很刺激,在我看见刀子的寒光时,突然想到了马丽华那条血淋淋的左腿,因而有了某种渴望受伤流血的快意。
  
  刀子扎向我腹部的时候,声音很沉闷,我清清楚楚地听见了。我没有躲避,好像还笑了一下,以后就什么也不知道了。
  
  我被人抬进医院后,立即听闻那小流氓被抓住了,他承认了所有犯罪的事实。有关部门唯一遗憾的,是那女学生找不到了,她如果出来讲几句话,这个事件就要平添不少光彩。
  
  但愿她永远不要出来,她一旦露面,就将永远罩在我的投影之中,成为我的注释,就像我成为马丽华的注释一样。
  
  从心理上讲,我不欠马丽华什么了,从一个更大的概念上来观照,我们都为社会付出了。那条血淋淋的左腿和这一截切断的肠子,都成为了我们各自的注释,我们彼此之间不存在什么因果关系。
  
  父母不会有这种想法,他们一直执拗地认为,是马丽华给了我一条生命。马丽华失去一条左腿,导致了往后生活的种种不便,他们都似乎有不可推卸的责任。他们常去看望马丽华,还千方百计为马丽华物色过对象,可惜都没有成功。
  
  至今,马丽华还是一个独身,住在工厂的单人宿舍里,拄着双拐,每天兴致勃勃地到厂广播室去上班,去各处讲演。
  
  我去偷偷地看过她一回。
  
  我守候在厂门口,等她来了,悄悄地跟在她后面。她当然不会认识我,她救我的时候我才七岁。她脸色黄中透青,眼光很疲倦,一个裤管空空洞洞地垂着。木拐子一下一下,戳在地上响得很沉重,两支木拐落地时,她的右脚使劲儿一蹬,身子就往上一耸,然后艰难地向前一荡。由于长期使用木拐子,她的上身很发达,很横势,而下部却因为残缺了一半,显得很单飘。
  
  我有些难过,她将这样走向生命的终结,而我却有楚芬。
  
  不远处有一个很大的宣传栏。我慢慢地踱过去,正中央贴着一张“嘉奖令”,大红纸上写着金色的字体,是工厂党委嘉奖马丽华的。说她今年以来,共外出讲演近三十场,听众达十万人次,为精神文明建设作出了重大贡献。
  
  作为马丽华,她有她的存在方式,社会也承认她的这种存在方式,她以她的存在方式来规范其应有的内容。正如她已经不能认出十五年前救出的我,刚才就跟在她的后面,但她却将和那个英雄的业绩终生相守,成为一个互为依存的结构。而我与她之间,已经没有什么关系了。
  
  4。会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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